十二时辰说明十二时辰制。西周时就已使用。汉代命名为夜半、鸡鸣、平旦、日出、辰时、隅中、日中、日昳、晡时、日入、黄昏、人定。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,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,一至三点为丑时,三至五点为寅时,依次递推。 一日有十二时辰(一时辰合现代2小时),一时辰有八刻(一刻合现代15分钟),一刻有一盏茶,一盏茶合现代10分钟或者14.4分钟。 传统计时中,每个时辰严格占两小时,区间通常为“左闭右开”或按整点切分,01:00 整即转入下一时辰。例如1点整(1:00)属于丑时起点时刻,不再算子时。